| 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,树立法律至上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坚毅、为人民服务的品格,掌握法律、管理、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,具有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,熟悉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、人际沟通、组织协调能力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咨询机构和科研单位从事司法办案、法务处理、行政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、复合型抢手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
本专业系统学习法学和行政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,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及法律工作基本技能,接受司法办案、法务处理、行政管理业务的系统训练,具法律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双重技能。通过系统教学,使学生的基本素质、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达到下列要求:
1.掌握法学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;
2.熟悉国家法律法规,掌握法律工作的办案程序和基本方法;
3.掌握司法办案、法务处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方法与技巧,具有分析和解决法律工作和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技能;
4.具有很强的语言文字表达、人际沟通、组织协调等基本能力;
5.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;
6.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。
三、培养模式与专业特色
采用“理论—实践—再理论—再实践—专业岗位总结”培养模式。前六学期在校内以理论学习为主,辅以实践技能基本训练,其中第二学期暑假安排社会调查实践,第四学期、第六学期暑假安排专业认识实习,第七学期前三个月在公、检、法、司等单位实际岗位顶岗实习,后期在专业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强化专业学习,第八学期结合公、检、法、司岗位的实际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撰写。
专业特色主要表现为:①以培养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为目标;②以提高学生实务能力为重点;③瞄准市场开设课程;④高就业率的培养模式。
四、专业核心课程
1.专业核心理论课
法理学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法、商法、知识产权法、经济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合同法等司法部规定的14门课程。
2.专业核心实践课
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证据法、模拟法庭、治安处罚法
五、非专业素质核心课程
1.非专业素质核心理论课
成功学、创造学
2.非专业素质核心实践课
交际口才与艺术、写作学
六、学制与学位
学制:四年
修业年限:3-6年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七、学时与学分
总学时:5100学时;总学分:283.3学分
理论教学学时与实践教学学时比例:2466:2634≈0.9:1
专业素质学分与非专业素质学分比例:183.3:100≈6:3.3
毕业最低学分:260学分
最低专业素质学分:160学分
最低非专业素质学分:100学分
创新创业学分: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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